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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安排好学期结束工作和暑期活动的通知
http://jyj.cixi.gov.cn/ 2009年06月15日

慈教〔2009〕190号

各镇(街道)教办、初级中学、中心小学、成人中等文化技术学校,各市属学校、局直属单位,有关民办学校:

  2008学年第二学期定于2009年7月4日结束,7月5日开始放暑假。2009学年第一学期定于9月1日开学(教师8月24日报到,学生8月30日-31日报到),至2010年2月7日结束,共24周。为安排好学期结束工作和暑期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望各地(校)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深入开展建国六十周年庆祝活动。为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各地(校)要在青少年中进行新中国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历史及国情教育,增强青少年的爱国情感,弘扬和培育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各地(校)要以主题教育、学生社团、假日小队等活动为载体,通过采访、交流、座谈、参观等形式深入社会各层面,引导学生用发现的眼光去观察家庭、社区、家乡的重大变化和发展。

  二、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下发的有关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规定。在期末考试来临之际,要引导教师正确指导学生进行复习,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和心理负担,安排合适的活动时间,使学生能以最佳的状态参加考试。

  三、切实加强期末和暑假期间的安全工作。各地(校)要以对师生极端负责的精神切实抓好中小学安全工作,提高安全教育实效。一是加强防溺水和交通安全教育。历年来,学期末和暑期都是溺水和交通事故的高发期,各地(校)一定要加强对中小学生尤其是农村和暂住人口子女学校学生的教育与管理,切实按照《转发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防范中小学生溺水事故的紧急通知》(慈教普〔2009〕187号)的要求,重点做好防溺水“五个一”工作。二是提前做好防汛防台工作。梅汛期、台风期将至,各地(校)要开展对教育教学用房及各类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发现有安全隐患的,要采取必要措施,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不存侥幸心理,坚决杜绝此类伤亡事故的发生。三是切实做好学校饮食卫生工作。进入夏季后,各地(校)要高度重视饮食卫生,特别是在期末考试期间,要严防食物中毒等事故的发生。同时,各地(校)要继续做好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工作。

  四、高度重视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要针对不同年龄段学生提出明确的可操作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要求,要加强与当地街道(乡镇)、社区的联系与合作,建立相应的管理和考核制度。学校在组织学生夏令营活动时一定要坚持就近、安全的原则,要有应急预案,可多安排一些安全、科普教育实践活动。各中学在确定新生军训的日期前,应先与气象部门取得联系,避开高温时节,以确保学生和教官的身心健康。

  五、各地中小学在放假前可向不同年级学生开列相应的中外名著清单,提出不同的阅读要求,鼓励他们在暑期读名著、读科普作品,写心得、写随笔,以丰富青少年学生的暑假文化生活,并为今后开展研究性学习打下基础。有条件的学校的体育馆、运动场地、计算机房、阅览室要有计划地向社区中小学生开放,并加强管理。

  六、为保障中小学生能有一个充实、愉快、安全的暑假,现将有关要求重申如下:

  1.学校不得在假期组织全班性的集体文化课补习;

  2.学校不得动员或组织本校学生参加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类文化课补习活动;

  3.学校现任教师不得到社会力量办学机构举办的文化课补习班兼教本班的学生;

  4.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不得将教学用房出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文化课补习班;

  5.社会力量办学机构举办的班级不得以原中小学的教学班形式招生。

  七、各单位(学校)要切实安排好暑期行政领导、教师值班,坚决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通讯联络畅通,确保学校财产不受损失。各单位(学校)如发生重大事件必须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及时上报,不得延误。各镇(街道)教办、市属学校、局直属单位和有关民办学校的暑期值班表(含值班电话)请于7月4日前报市教育局办公室。

  附件:慈溪市中小学2009学年第一学期校历




                                                               二○○九年六月十二日

  主题词:教育  学校  工作  通知

  抄送:宁波市教育局,市委办、市府办,市委宣传部,团市委

  慈溪市教育局                       2009年6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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