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开展第二批慈溪教育品牌考评工作的通知 |
| http://jyj.cixi.gov.cn/ 2009年07月0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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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教普〔2009〕203号 各教办、直属单位、市属学校(幼儿园)、局直管民办学校(幼儿园):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第二批慈溪教育品牌创建工作的通知》(慈教〔2008〕34号)精神,全市各地学校进一步总结、提炼、完善各具特色的教育模式,积极开展第二批慈溪教育品牌创建申报工作,在此基础上,市教育局组织人员对创牌申报项目学校进行了指导,经充分酝酿,严格初审,确定第二批慈溪教育品牌评审对象(见附件1)。 现将开展第二批慈溪教育品牌考评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内容 教育品牌是在长期的教育实践过程中逐步形成的、为公众认可的、具有特定文化底蕴和识别意义的教育资源,是学校长期以来形成的人文精神、行为方式和价值取向的积淀。对第二批慈溪教育品牌评审对象的考评内容有以下几项: 1、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办学质量高。 2、学校校长、教师具有明晰的办学、教育教学理念。 3、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教育教学特色明显,成绩显著。 4、学校具有优质的教育资源(物质资源、课程资源、社会资源、信息资源、文化资源)。 5、学校具有自主立项、实验验证、专家论证、应用推广价值的教育科研成果。 6、学校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和对同类学校的引领辐射能力。 7、学校在慈溪教育系统有较高的知名度,社会满意度高。 二、考评程序 由教育局组织人员对评审对象进行考评。考评程序如下: 1、材料准备要求: (1)慈溪教育品牌创建工作总结材料一式5份。 (2)按《慈溪教育品牌评审表》(见附件2)的具体内容,学校逐项自查自评(评定结论分:达标、基本达标、不达标三类)。 (3)慈溪教育品牌创建工作“特色、成果”一览表,并附原件。 (4)申报学校对照《慈溪教育品牌评审表》,分条做好详实的支撑材料。 2、评估方法: (1)学校校长汇报。重点汇报教育品牌的创建、特色及成效。 (2)召开教师座谈会及进行访谈。 (3)查阅资料。 (4)市教育局考评组综合评估。 (5)向社会进行公示。 三、考评时间 七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请第二批慈溪教育品牌评审对象学校按要求认真做好考评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按时接受考评。 附件:1、第二批慈溪教育品牌评审对象名单
二○○九年六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教育品牌 考评 通知 抄送:宁波市教育局,市府办、宣传部,卞银江、戴南璋同志 慈溪市教育局 2009年6月26日印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