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教普〔2010〕13号
各教办,浒山、古塘、白沙路街道社区教育学院,市属学校(城区教办所辖的学校除外),局直属单位,局直管民办学校(幼儿园):
根据年初市学校安全综治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年初市教育局与各地、学校(单位)签订的安全综治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决定开展2009年度安全综治工作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学校(单位)在收到此文件后,立即组织部署开展全面自查,并在自查基础上写好书面总结。
二、各教办和浒山、古塘、白沙路街道社区教育学院也要及时做好对所属学校(幼儿园)的考核。各地、学校(单位)要把在考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做好整改工作,并针对薄弱环节,确定重点,防微杜渐,确保校园平安、确保师生安全,以安全、稳定、和谐的校园环境迎接新年的到来。
三、各教办、市属学校(城区教办管辖的学校除外)、局直属单位、局直管民办学校(幼儿园)自查总结和慈溪市2009年教育系统安全、综治工作管理目标情况考核表于1月15日前报市教育局普教科217室。
附:2009年度慈溪市教育系统安全、综治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一日
主题词:教育 安全 考核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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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宁波市教育局基教处,市政法委,市府办,戴南璋同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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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教育局 2010年1月1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