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是我国设立教师节第26周年,为进一步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献身教育事业,建设高素质的教师和教育管理干部队伍,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和谐发展,根据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宁波市教育局关于推荐评选2010年各类先进的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第26个教师节期间评选表彰一批优秀人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参评对象和推荐名额
(一)宁波市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德育先进工作者)
宁波市优秀教师参评对象为各级各类学校中工作5年以上并已获慈溪市级荣誉称号的教职工,重点是教育教学第一线的教育工作者。其中,宁波市优秀教育工作者参评对象为各类学校、教育机构管理人员;宁波市德育先进工作者的参评对象为各级各类学校中从事学生德育工作5年以上的德育工作者,重点是班主任(专职辅导员)、政教处(学生处)、团委(少先队)等从事学生管理的教育工作者。近3年已获得过全国和省、宁波市荣誉称号的人员,一般不列为评选对象。
慈溪市向宁波市教育局共推荐19个名额,其中9名宁波市优秀教师,4名宁波市优秀教育工作者,6名宁波市德育先进工作者。
(二)第五届浙江省功勋教师
参评对象原则上从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获得“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以上荣誉称号的在职人员中推荐遴选。
宁波市教育局可向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推荐2名浙江省功勋教师人选(其中校长1名)。
(三)浙江省第二十三届“春蚕奖”和第二十一届“绿叶奖”
浙江省第二十三届“春蚕奖”的参评对象为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的普通中小学、幼儿园、职业中学及特殊教育学校教师(重点是教学一线的专任教师)。2005年以来已获得过“春蚕奖”等省级以上荣誉称号的人员,不再参加评选。省第二十一届“绿叶奖”评选范围为乡镇(街道)领导及教育系统以外的社会各界人士。
慈溪市可向宁波市教育局推荐浙江省第二十三届“春蚕奖”名额为5人,其中1名校级干部人选和1名城区学校教师人选,省第二十一届“绿叶奖”推荐名额为1人。
(四)浙江省中小学师德楷模
参评对象为全省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的教师。德育工作者是指从事学校德育工作的校领导、政教主任、团委干部、少先队辅导员和班主任等,德育课教师是指承担思想政治(思想品德)课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
宁波市可向省教育厅推荐浙江省中小学师德楷模名额19名。包括德育工作者4名,德育课教师4名,其他教师11名。其中分到各县市区的名额为德育工作者4名,德育课教师4名,其他一线教师1名(共9名)。
二、评选条件
(一)宁波市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德育先进工作者的评选条件
1.宁波市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
基本条件是: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关心学生的全面发展,切实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努力,成绩显著;
(2)努力学习科学知识和教育理论,认真完成教育教学工作,刻苦钻研业务,在新课程改革中做出积极探索并成绩显著;
(3)在教学研究、教学改革、专业建设、学校管理等方面成果显著,在构建区域服务型教育体系、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成效显著;
(4)热爱本职工作,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作风深入,为人正派,在教育管理和学校建设、服务方面成绩显著。
2.宁波市德育先进工作者的评比条件
应具备宁波市优秀教师的基本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重视学生思想道德品质的培养,育人成绩突出;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学高为师、德高为范,为人师表,深受广大师生的欢迎。
(2)德育先进工作者必须热爱德育工作,具有丰富的德育工作经验,善于做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针对性、实效性强,在育人方面事迹典型,成绩突出。
(3)德育课教师须高质量地完成课堂教学任务,努力开展教育教学创新,注重结合课程教学开展思想道德教育,教育育人,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等方面成绩突出。
(二)第五届浙江省功勋教师
“浙江省功勋教师”应具有高尚的师德,教书育人成绩突出,在本学科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和高深的学术造诣。具体条件是: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贯彻科学发展观,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甘于奉献,求真务实,锐意改革,受到师生的广泛敬重和信赖,能展现新时期人民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光辉形象,在社会上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2.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和有关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具有现代教育理念,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努力追求“轻负高质”,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坚守在教育教学一线,为人师表,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卓著。
3.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开拓能力,努力进行教育创新,在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提高学校管理水平、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方面成绩突出。
4.治学严谨,有较高的学术地位和科研水平,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的成果具有较大的价值或者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在省内乃至全国的同行中处于领先水平。
(三)浙江省第二十三届“春蚕奖”和第二十一届“绿叶奖”
1.浙江省第二十三届“春蚕奖”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科学发展观,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坚持以人为本,为发展教育事业默默耕耘、无私奉献,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关心学生的全面发展。
(2)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先进教育理念,不断更新和完善知识结构,出色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显著。
(3)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书育人,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师德师风受到学生和家长的赞誉,能在本地区起到模范作用。
(4)从事教育工作五年以上。
(5)除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外,凡推荐人选为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城区中小学教师,须有在农村任教一年以上的经历。
2.浙江省第二十一届“绿叶奖”
(1)重视、关心和支持教育事业。
(2)在推进本地教育现代化建设、加快推进区域教育改革和发展方面成绩突出,或在捐资助学、出资办学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3)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推进城乡教育统筹发展,并在尊师重教、提高教师待遇、筹措教育经费、稳定农村教师队伍、改善农村办学条件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
(四)浙江省中小学师德楷模
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求真务实,师德高尚,能充分展现我省新时期人民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良好形象。同时,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学生,高度重视学生思想道德品质的培养,育人成绩突出;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坚持素质教育思想,爱岗敬业、勤于钻研,教育教学成绩显著。
2.德育工作者评选对象必须热爱德育工作,具有丰富的德育工作经验,工作有针对性、实效性,在育人方面有十分典型的事迹。
3.德育课教师评选对象必须高质量地完成德育课的教育教学任务,努力进行教育教学创新,注重结合课程教学渗透思想道德教育的内容,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提高教学质量等方面成绩突出。
三、评选方法和要求
(一)各类先进的推荐评选工作要统盘考虑。要采用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审核的方式,民主评选,公正推荐,认真评审,严格把关。
(二)在推选“春蚕奖”人选时,要坚持向教学第一线教师倾斜,尤其要向长期工作在山区、农村等学校的教师倾斜,在省级先进推荐过程中严格控制校长人选,校长推荐比例不超过15%。已获得国家或省部级荣誉称号的人员和单位一般不再参加评选,如确有新的突出贡献,可从严推荐。教育行政部门担任局级(含)以上职务的领导干部不参加评选。
(三)各学校在推荐评选时要重点考核教师的日常师德表现、教育教学能力和实绩,尤其要考核教师是否自觉抵制有偿家教,是否积极投身于新课程改革,是否努力追求“轻负高质”。要认真总结近年来德育工作经验,大力宣传德育工作先进典型,并以此为契机,采取切实措施,增加德育工作的有效性。对推荐为德育类先进的个人,在事迹材料中要充分反映其相应的事迹。
(四)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好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认真评审,严格把关。要广泛宣传评选条件和有关规定,充分依靠广大教职工,民主评选,公正推荐,保证评选推荐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推荐工作顺利进行,慈溪市教育局设立教育系统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市教育局局长沈百宗担任组长,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张幸华担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小组成员,人事科负责日常工作。
五、上报材料和时间
宁波市级先进须填写《宁波市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德育先进工作者)呈报审批表》(附件1),主要事迹由所在单位组织专人撰写,字数大约1500-2000字,一式3份;各上报单位须填写《宁波市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德育先进工作者)汇总表》(附件2)一式2份。以上均用电脑打印并附电子文档。
浙江省功勋教师推荐人选要求填写《第五届浙江省功勋教师推荐表》上交1份(附件3)及电子稿(其中主要事迹500字左右,由推荐单位填写);另附详细的先进事迹材料1份及电子稿,字数在3000字以上,要求真实详尽、富有感召力;《第五届浙江省功勋教师推荐人选登记表》(附件4)一式1分及电子稿;有关科研成果、学术论著(最有代表性的1篇/部)及获奖证书复印件;近期二寸证件照及若干张工作照的电子稿。
《浙江省中小学师德楷模推荐表》(附件5)、《浙江省第二十三届“春蚕奖”申报表》(附件6)、《浙江省第二十一届“绿叶奖”申报表》(附件7)一式2份及电子稿(包括汇总表)。
本次各类先进推荐评选工作时间紧、要求高,请各单位各学校于7月1日前将有关材料报送慈溪市教育局人事科(联系人:孙云素,联系电话:63919023)。